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bbin宝盈集团平台首页    发布时间:2025-04-15 20:46:23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旭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范震杰,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和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任委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每年度不超过总额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规划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证券投资的方式为购买股票、基金、债券、打理财产的产品(含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进行法律和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方式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任委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允许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公开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通过谨慎选择证券投资和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种类,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3、上述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公司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现金管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实物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一定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着严控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进而影响预期收益。另外,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若按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5,386,979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为123,232,187.4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077,395.80元)总额为164,309,583.20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7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期资金市场改革发展的格外的重视,将对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多部门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水平发展有关情况,多角度、多层次出台了一系列提振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关措施。

  新交易体系业务是公司最核心的业务板块,公司是新一代信创技术路线的开创者与引领者。公司的新交易体系涵盖所有证券、期货、资管的交易业务。其产品除了核心交易系统A5与HTS系列之外,还包括账户中心与NCB清算簿记系统。

  A5系统是目前证券行业唯一全面实现国产替代的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地推进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A5的建设工作,在信创核心系统及关键项目上均取得顺利进展。中信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等多家券商项目在报告期内同步推进。报告期内,A5的客户数量已达10家。

  自2024年9月底起,市场交易量大幅攀升,在此期间,已全面上线的东吴证券、东海证券、麦高证券所采用的A5系统从始至终保持平稳运作时的状态,充分验证了A5系统具备高可靠、高可用的特性。

  在专业交易领域,HTS系列一直在优化升级,成功研发了基于FPGA硬件的HTS3.0超极速交易系统和商品期货极速交易系统,其业务品种覆盖沪深北交易所、国内期交所、港股通等市场,业务范畴已拓展至自营做市、商品期货交易、场外衍生品等领域。多家券商完成了HTS新版本的升级,实现了性能的显著提升。公司携手华为、腾讯云等厂商发布了HTS2X纯血信创版,实现了国产软硬件的全栈信创以及全链路的深度优化,为专业交易提供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程序化报送与实时监控等解决方案,全面满足监督管理要求,有效助力券商进行程序化交易管理,为业务的稳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财富管理板块是公司客户顶级规模的板块。过去几年,公司财富管理板块融合了证券、期货、银行、信托、资管等金融行业的财富侧科技业务,通过跨行业的业务交叉借鉴与进化融合,全方面提升了赋能金融行业财富管理业务的能力。在财富领域,公司形成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管理、资产配置、投资顾问服务等全流程数字化闭环,提供贯穿咨询规划、产品实施到交付落地的全周期解决方案。在AUM管理、券商机构理财、银行组合配置、服务信托、家族信托等新细致划分领域,公司产品也占据了市场领头羊。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新增20多家客户,目前总客户数已超过300家。

  报告期内,财富科学技术产品体系实现了多维度的升级。营销服务平台C6完成了系统功能的迭代优化,从产品研制阶段迈向了规模化商用阶段,并在报告期内成功落地多家证券项目。资产配置平台在报告期内进行了买方投顾平台的创新升级,研发并打造了适配本土市场的TAMP(全托资产管理平台),为财富机构的投顾人员提供了一个整合产品货架、投资工具与服务方案的一站式工作平台。同时,资产配置平台的机构理财系统拓展了对场外金融理财产品、场内ETF、报价回购、逆回购等多元化产品配置的支持。此外,基金投顾系统完成了资本预算制定、资金管理等核心模块的优化升级,并完成了符合监督管理要求的私募产品改造。绩效考核系统和员工AUM管理系统在报告期内进行了深度迭代,并在头部券商实现了生产应用,未来有望进行大面积市场推广。财富服务信托平台在报告期内新增了多家信托客户,为信托机构打造了家庭、家族信托的全项目周期方案,并创新推出了服务信托渠道对接系统,实现了信托与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的信息电子化互联方案。

  资管领域是公司战略投入的重点板块。报告期内,新资管体系业务线持续深耕市场并积极拓展业务版图,积极为行业量身定做面向未来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产品研制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在核心的投资管理端,公司依托自有的技术平台优势,结合业务模型的深度梳理与重构,研发了全景实时资产簿记系统IBLive。报告期内,IBLive及其相关应用已成功进入多家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机构。

  在资管行业CRM及产品全生命周期运营领域,公司继续稳固领头羊,并积极引入AI技术,不断的提高产品功能与服务水平,助力客户实现智能化客户陪伴、内容生产与管理以及运营优化。公司将继续深化业务布局,助力更多资管机构构建新一代信息平台,将全方面覆盖投研、营销及运营环节,以数据驱动、运营驱动为核心,融合领先技术,为资管机构的业务拓展及业务模式创新提供更为强劲的数字化、智能化支撑。

  公司依托LiveBOS强大的流程支撑能力,积累了丰富运营数智化经验与解决方案。公司充分的发挥在行业运营方面的原创能力与专业赋能作用,持续聚焦深耕,产品与市场的一马当先的优势逐渐增强,有力推动了证券行业的运营数智化转型进程。公司大运营业务板块包括了对客运营与对内运营两大系列。对客运营服务范围涵盖从零售到机构、境内到境外、证券到期货的多元化客户群体。同时,公司运营解决方案深层次地融合AI强大的能力,实现运营的HAI(人类智能与AI的协同“Human-AICollaboration”)协同,弥补员工能力的局限,加速流程运转。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为某头部券商建设并上线了财富子账户业务中台,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维子账户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功能,并支持投资数据分析等多项服务。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同步实现产品线%信创适配,成功打造出多个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信创标杆案例,为行业信创发展树立了典范。

  报告期内,基于以上四大业务板块,针对金融行业机构服务的需求,公司聚焦于机构业务的“交易、理财、销售、服务、运营”等核心主题,构建了从客户触达、提供一站式服务,到交易、财富、场外、投研等专业支持的全方位机构支撑体系,为机构业务全联接生态赋能。面向证金、股销、债销、投行等机构部门,公司融入AI能力打造涵盖机构门户、机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交易、机构理财、机构运营、机构营销服务等全流程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开始拓展至信托与资管机构。报告期内已服务九家头部券商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投行业务线(子公司西点信息)在产品研制方面,持续秉持I5数智投行平台的先进理念,不断强化投行项目尽调、辅导、内控、发行、后督及运营等全业务流程各环节的数字化能力。同时,积极引入大模型等AI新技术,全方面推进平台升级,重点聚焦智慧作业(推出尽调智能工具箱、数据智能对齐、底稿自动整理等智能应用)、智慧内控(推出内控雷达、利冲雷达、智能助审等应用)、智慧运营(推出AI问数、能力图谱、智能教练等应用)三个关键领域。报告期内,大投行业务实现平稳增长,新增多家证券客户。在协会自律监管系统上线多家客户提供自律监管报送系统、区块链自持节点系统及相关服务。

  报告期内,投研业务线(子公司上海复融)依托LiveDATA对异构数据的强大整合能力,持续完善和优化为券商、基金、资管等金融机构投资研究领域的两大核心产品,即一体化投资研究业务支撑平台和一站式投研数据赋能平台。目前,这两大产品已在多家一线券商和基金公司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在期货业务领域,为期货公司提供全域全面升级的解决方案服务,包括:商品期货极速交易、做市交易、基于LiveData平台构建的期货标准数据模型、新一代企业级绩效考核平台、公司全面风险控制平台、期货集中运营平台等。期货公司全面风险控制平台成功在某头部期货公司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信托业务线业务保持平稳。财富管理平台、服务信托平台和移动端已全面完成信创工作,并成功在客户现场部署落地。在AI智能领域,已围绕AI+资配、AI+客服、AI+营销等场景展开深层次地融合,持续升级现有解决方案,为信托公司的数智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信托公司实现战略转型。报告期内,新增了多家信托客户。

  报告期内,要素交易与股权投资市场业务线持续探索新技术、新应用的落地实践。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行业应用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型,助力将新技术、新应用转化为要素交易市场的新质生产力。尤其在产权交易市场的数智化转型进程中,凭借深厚的行业客户基础,积极地推进AI在客户服务、文档处理、审批辅助以及智能中台等方面的实际应用。

  中小银行信息化业务持续聚焦于财富管理、资产配置、数智营销等系统的建设。报告期内,面向财富端、资管端的解决方案在中小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取得良好进展。

  在金融行业外的信息化业务,公司通过2个控股子公司,分别专注企业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业务,采取“平台型应用软件”的积极扩张发展的策略,在各自的市场积极拓展。

  报告期内,在政府和企业信息化领域,业务平稳增长。期间,重点聚焦政企信创数字化转型方向,成功中标多个项目,涵盖新一代数字人力资源平台、生产指挥数据平台、智慧公路项目、信创供应链系统,以及大学智慧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线、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373.0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399.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8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联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准则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做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来信、传真或电子邮件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及持股凭证,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前公司收到为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黄义青先生、董事孙井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保红珊女士、苏小榕先生、郑相涵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顶点软件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90,061.18元,可供分配利润703,708,569.3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71,760.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02,471,760.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7,507,853.52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股利229,394,113.40元,减去2024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7,053,731.50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3,531,769.52元。在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及公司发展前途等因素后,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若按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5,386,979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为123,232,187.4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077,395.80元)总额为164,309,583.20元,占202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70%。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1、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2.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方案仍遵循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为:除企业独立董事外,公司董事不单独领取薪酬,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管非兼任董事的,按照高管身份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董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董事薪酬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高管的严孟宇、雷世潘、赵伟、黄义青回避表决)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其中证券投资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委托理财金额为不超过85,000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顶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顶点软件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8-9号楼顶点金融科技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萧锦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刘建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内容线、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2024年监事共计领取薪酬148.11万元。2024年,监事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

  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计划为:公司监事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兼任的其他职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非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监事薪酬事项回避表决,监事薪酬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依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531,769.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386,9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232,187.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4,309,58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70%。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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